发布时间:2026-08-12
点击次数: 日前,芜湖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投促中心五部门联合印发《芜湖市关于支持智能机器人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》。政策围绕技术攻关、场景落地、招商育企、金融保障、生态建设五大维度推出十条举措,自发布30日后实施,有效期暂定一年。
政策加码核心技术攻关。对牵头承担智能机器人领域国家、省重大专项的项目,给予上级支持资金总额20%配套支持;新建且正常运营国家级机器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、中试基地,按研发投入50%予以补助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
多措推动产品落地应用。面向工业制造、现代物流、医疗康养、应急安全、公共交通、市政环卫等重点领域,遴选示范应用场景,发放机器人消费券,采购抵扣比例20%,申领单位补贴最高200万元;企业租赁智能机器人,按租金年化利率最高5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100万元。同时,鼓励行政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采购机器人创新产品。
强化招商落地配套补助。市级按各县市区、开发区引进新增企业实际兑现政策资金的50%配套,单个区域年度配套补助最高500万元;新引进当年开工的行业领军企业,按实缴注册资本2亿元、1亿元、2000万元三档,分别给予所属县市区、开发区1000万元、800万元、500万元一次性奖补。
金融保障打出组合拳。政府投资基金配套出资不超过30%参与设立机器人产业、并购基金;企业并购贷款可按利息50%贴息,补助期限不超三年,每年贴息最高300万元;企业购置智能机器人综合保险,按实际保费50%补贴,单企年度补贴上限100万元,鼓励银行推出机器人专属信贷产品。
据了解,芜湖现有机器人产业链企业约300家,2025年产业规模突破400亿元,综合实力位列全国第六。政策规定,与市级同类政策重叠按“就高不就低”执行,实施细则由牵头部门另行制定。(芜湖日报王世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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